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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多方联动筑防线 为罪错未成年人“重启人生”保驾护航

时间:2025/4/15 作者:刘永刚 文章来源:淄博晚报

  踩点望风、深夜撬锁、随机盗窃、未知赃物……6名未成年人组团跨地市游走于各大居民区,将车库视作“现实盲盒”,玩起“拆盲盒游戏”,在刺激与侥幸中一次次触碰法律红线。这场持续月余的“寻宝游戏”最终被警方破获,涉案金额清单上列明的不是价值连城的珠宝,而是烟、酒以及电车电瓶。

  2023年10月,辍学许久的赵某因父母疏于管教,结交了多名“好哥们”,为赚“快钱”,伙同孙某某、周某等平均年龄不足17岁的5名未成年人流窜盗窃,并在多次作案成功后在王某(另案处理)带领下跨地市盗窃。直至2024年1月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这场“拆盲盒游戏”才正式落下帷幕。最终,6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审查起诉阶段,在办案检察官李银萍的释法说理下,赵某悔不当初,坦言每次撬门都像“抽奖”,不知道里面有什么,有时也会一无所获,但越偷越想试手气,一旦成功就会有一笔非常可观的“收入”。数月间,该“拆盒小队”共实施盗窃行为十余次,每次涉案金额1000余元至2万余元不等。

  “作为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的检察官,我们深知肩上的责任不仅是追诉犯罪,更是守护孩子的未来,案件办理既要‘宽’在情理之中,更要‘严’在法理之内。”李银萍说。

  最终,赵某等6人自愿认罪认罚并积极退缴违法所得,检察机关综合考量其犯罪情节、悔罪表现以及社会调查结果,依法对周某等2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设定6个月的考察期,同时对其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及家庭教育指导令。日前,经高青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判处孙某某等3人拘役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至五千元不等,部分适用缓刑,各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诉,判决已生效。

  为做好“判后守护”工作,实现罪错未成年人精准帮教,推动未成年人犯罪治理从“事后惩戒”向“前端预防”转型,2024年5月,高青县人民检察院搭建社会支持体系,联合法院、公安局、教育局、司法局打造淄博市首个罪错未成年人教育矫治基地——“关爱明天叮铃学堂”,举办罪错未成年人矫治教育集训营,组织高青县罪错未成年人及家长开展集中教育学习、聆听法治教育讲座和现场解答法律问题等活动,确保罪错未成年人真正得到教育、感化和挽救,让司法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充满温度与希望。

  据了解,该案中周某等2名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目前已考察期满,考察期间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及检察机关要求,按时参加法治教育,未再实施违法犯罪行为,高青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2人现已顺利回归社会。

  “我院将深入践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既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又依法惩治未成年人犯罪。”高青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人表示,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追求,秉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的理念,推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联动发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蓝天。

  (全媒体记者刘永刚)

文章录入:QL    责任编辑:杨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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