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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购买出售野生动物制品被处罚

时间:2024/5/21 作者:逄苗 文章来源:烟台晚报

  日前,海阳市场监管局根据线索通报,成功破获一起非法购买、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制品案。

  今年2月,在接到有关部门转来的线索后,海阳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立即对案源进行研判,调查核实,深挖证据。查办中发现,赵某某以8000元的价格从刘某某(已被判处刑事处罚)经营的工艺品店购得玳瑁标本一只,作为摆件放置于家中,经华南动物物种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认定,该标本属于玳瑁亚成体,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制品。黄某某进购砗磲制品放在上述刘某某店铺出售,经鉴定涉案的19件砗磲制品分别属于国家一级、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制品。通过多方取证,数次询问当事人,咨询有关动物专家,梳理出非法出售脉络,查清违法事实,完善了整个证据链,随即立案调查。目前,海阳市场监管局认定赵某某、黄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有关规定,于2024年5月分别给予赵某某2.8万元、黄某某2.3万元的行政处罚。

  海阳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法律明确规定“禁止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查处力度,抓重点、出重拳,坚持严格执法,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法交易行为。市民一旦发现针对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可以拨打12345投诉举报。

  (YMG全媒体记者 逄苗 通讯员 刘青霞)

文章录入:QL    责任编辑:杨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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