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上车辆爆胎后,在应急车道内修车原本无可厚非,但是在修车时不按要求摆放警示标志,并将轮胎扔在行车道内的行为,非常危险。
5月20日14时许,沂源大队民警巡逻至G22青兰高速兰州方向220公里处,发现有两车停在路边,一人正在对后车更换轮胎,另一人在车后打手势。轮胎则直接扔在行车道内,致使过往车辆纷纷急刹避让。民警见状立即下车,迅速在来车方向摆放锥筒,并做好安全警戒工作,同时询问情况。
经询问后得知,后车因爆胎无法继续行驶,而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未放置警示标志便更换备胎,更是直接将更换后的轮胎随意扔至行车道内。
为确保安全,民警为其做好安全防护,将行车道内轮胎拖移至应急车道内,并帮助驾驶员更换好轮胎。随后,民警对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并对其违法行为依法作了相应处罚。 (全媒体记者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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