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7日星期六 投稿邮箱:xxxxxx@126.com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现在的位置: 齐鲁法制网 >> 案件讲述 >> 正文

暖心!工伤职工获19万余元伤残津贴

时间:2024/10/28 作者:刘永刚 文章来源:淄博晚报

  “为这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各种部门都跑遍了,要不是检察机关监督,我都以为这辈子解决不了了……”10月23日,一起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案当事人徐某向张店区人民检察院赠送一面写有“检护民生暖人心,耐心释法促和解”的锦旗。

  2008年7月13日,徐某在某化工装备厂工作期间被弹起的打砂罐盖击伤左臂,被诊断为左上肢完全离断。当时徐某儿子上幼儿园,小女儿刚出生,妻子常年哮喘,家庭陷入困境。2008年11月,徐某被评定为三级伤残,因厂方未为其缴纳社保,他申请劳动仲裁后又提起民事诉讼。2009年12月,法院判决厂方按月支付伤残津贴直至徐某退休。

  然而,2016年该厂因经营不善停止经营,自2017年起停止支付伤残津贴。2017年至2020年,徐某先后四次申请强制执行未果,只能靠卖豆芽维持生计。在律师的建议下,徐某向社保部门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却历经波折。

  张店区人民检察院在与相关部门对接时关注到此案。经审查认为徐某符合先行支付条件,并成立办案组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经沟通走访、调查核实,了解到徐某家庭困境后,采取“公开听证+司法救助+再审检察建议”形式,邀请各界人士举行听证会。最终,社保部门同意启动先行支付程序,向徐某支付19万余元的伤残津贴,并说服厂方为徐某补办工伤保险,徐某今后每月可领取4000余元。今年10月,徐某又收到3万元司法救助金。

  张店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小案关乎民众切身利益,承载家庭期盼,要把每一个案件都当成大事来办,确保工作成效赢得民众认可与满意。

  (全媒体记者刘永刚)

文章录入:QL    责任编辑:杨莉 
网友评论: (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没有任何评论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本网站所刊登的各种信息及各种专题专栏资料,未经授权协议,禁止下载使用。
制作:山东xxxx传媒新媒体中心 联系电话(0531)xxxxxx 投稿邮箱:xxxxxx@126.com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0531)82068766 举报邮箱:1051608000@qq.com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鲁)第xxxx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xxxxxx ICP备案号:鲁ICP备xxxx号-7 警备案编号:xxxxxx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