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宋祖锋 通讯员 孙仁强
日前,一男子因开业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即墨警方罚款500元。
2月6日8时许,即墨公安分局通济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在硕辉苑小区一门头房前有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涉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人员金某(男,39岁,吉林人)传唤至派出所审查。经审查,金某交代其因开业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经民警批评教育,金某认识到错误,表示以后一定遵守禁燃禁放规定。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第十一条之规定,即墨公安分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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