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烟台高速交警支队莱阳大队民警在执勤过程中查到一辆黑色小型轿车,一打开车窗就闻到一股浓浓的酒气,该驾驶员竟然在饮酒后驾车上高速前往山东烟台市区赶第二场酒局,没想到刚上高速就被民警查获。
当天21时左右,烟台高速交警莱阳大队民警在万第收费站开展晚勤务时,对一辆鲁F牌照的黑色小型轿车进行检查,驾驶员刚一打开车窗便闻到一股浓浓的酒气,民警见状立即要求驾驶员熄火下车接受检查。经现场手持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105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民警询问得知,驾驶员黄某当晚在莱阳市和朋友吃饭时喝了两瓶啤酒,又和烟台市区的朋友约好了第二场酒局。黄某想着天气寒冷又已夜深,高速应该没有交警查车,便怀揣着幸心理驾车上了高速,前往烟台赶第二场酒局,没想到刚上高速便被执勤民警当场查处。
随后,民警将驾驶员黄某带往医院进行抽血检测。如血检结果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辆涉嫌危险驾驶罪,黄某将面临6个月以下拘役、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的处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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