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在村头上,法官就把我的货款纠纷解决了,还学到了不少法律知识。”近日,在界河镇辖区巡回审判现场,村民胡某满意的笑了。这场把“法庭”设到村民家门口的庭审,不仅圆满化解了一起涉农买卖合同纠纷,更用“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为周边村民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2022年1月,孙某从胡某处购进一批化肥,双方口头约定了货款金额和还款时间。约定的还款时间到期后,孙某迟迟未支付货款,胡某多次催要未果后,一纸诉状将孙某诉至法院。
鉴于此次纠纷与村民的日常耕种生活息息相关——不少村民在农资交易中都习惯“口头约定”,缺乏书面凭证意识,一旦发生纠纷,很容易陷入举证难的困境。“如果单纯在法庭开庭,只能解决胡某和孙某这一件事,但要是把庭审搬到村里,让大家都能亲眼看到案件审理过程,说不定能帮更多村民避免类似问题。”抱着这样的想法,承办法官决定通过巡回审判的方式,把法庭“搬”到村民家门口。
“现在开庭!”随着法槌敲响,庭审正式开始。承办法官没有急于下判,而是先耐心听取双方的陈述,引导双方出示证据、展开辩论。考虑到案件涉及涉农交易,后续可能需要更灵活的调解方式化解矛盾,驻庭调解员全程参与,结合自身丰富的调解经验,与法官配合,从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两方面入手,逐步化解双方的对立情绪。庭审过程中,法官一边释法析理,一边耐心调解。最终,胡某与孙某达成一致意见:孙某一个月内付清全部货款,胡某自愿放弃利息主张。
“法官,俺老百姓平时买种子、化肥,就跟刚才这个事情一样,都是口头说一声,要是对方不认账,咋办啊?”“要是有人欠了钱一直不还,除了起诉,还有别的办法吗?”庭审刚结束,村民们七嘴八舌地问了起来。
法官说法
针对大家关心的涉农法律问题,承办法官“就地开课”,用通俗的语言讲解了涉农买卖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一定要签书面合同,把数量、价格、付款时间写清楚”,同时提醒大家注意证据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收货单据都要留好,这些都是打官司的‘硬证据’”,并提醒村民遇到纠纷不用慌,通过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多元解纷方式,能够快速高效地帮助大家把问题解决在“家门口”。
群众利益无小事,每一起涉农案件都关系到村民的“钱袋子”和“粮袋子”。此次巡回审判不仅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具体实践,更是加强“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的生动缩影。
下一步,滕州法院将继续坚守“司法为民”初心,把“巡回法庭”打造成服务群众的“移动窗口”,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就地调解、普法宣传等工作,真正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效果,把司法服务延伸到群众最需要的地方,让公平正义触手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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