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7日星期六 投稿邮箱:xxxxxx@126.com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现在的位置: 齐鲁法制网 >> 法网展播 >> 正文

巨野县人民法院一份文本让公平分配看得见

时间:2025/11/28 作者:胡德光 文章来源:菏泽日报

  “王法官,没想到照着示范文本一填,所有问题都顺了!现在回想当初争得面红耳赤的样子,还真有点不好意思。”近日,巨野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王方亮接到了申请执行人刘玉柱打来的回访电话,电话那头的声音诚恳而真切。

  放下话筒,王方亮的指尖轻轻拂过桌面上那叠“两状”示范文本,不久前那场剑拔弩张的调解场景,仿佛又浮现在眼前。

  当时,在巨野县人民法院执行和解室内,5名申请执行人围坐在椭圆形办公桌旁,争执声此起彼伏,久久不息。刘玉柱将帆布包重重放在桌上,语气坚决:“这钱必须我先拿!我是第一个起诉吕某的,保单也是我先申请查封的,你们凭啥分这笔钱,没这规矩!”

  对面的王长顺搓着满是老茧的双手,声音微颤:“刘大哥,谁家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吕某又不是只欠你一家的……” “就是!”徐国强往前倾了倾身子,“我们4家加起来30多万元,这6万元全给你,我们怎么办?”

  王方亮翻开卷宗,语气平和:“大家先冷静。被执行人吕某和任某总共欠款46万元,目前能执行到位的只有这62564元保险金,确实不足以全额分配。”

  “那我先起诉还有什么意义?”刘玉柱猛地站起身,“法律不讲先来后到吗?”

  “您别急,请先看看这个。”王方亮递过一份《要素式参与分配申请书》示范文本,“这里特别标注了‘普通债权按比例分配’。虽然您是首封债权人,但您的债权与其他人一样,都属于普通债权,并不具有优先受偿权。示范文本里已经写得很清楚了。”刘玉柱的手指在“特别提示”栏上来回摩挲,头渐渐低了下去。

  申请执行人张庆斌凑过来仔细看了看,挠头问道:“‘已清偿债权’是啥意思?俺们这钱还没拿到呢。”

  “指的是已经执行到位的金额。目前这案子还没有清偿一分钱,所以这个地方直接写0就行。”王方亮指着右侧的填写说明解释道,“你们5位都是普通债权人,填好各自的债权金额,汇总后按比例分配,结果一目了然。”

  郭强眼眶发红:“我们没什么文化,这些法律条文哪看得懂啊……”

  “这份示范文本已经把需要填写的内容都标注清楚了,‘联系方式’‘银行账号’这些栏目旁边都有示例。”王方亮拿出5份空白文本,“不会填的地方我手把手教,保证你们一看就懂。”

  刘玉柱沉默片刻,终于开口:“原来是这样!我一直以为谁先查封谁就能全拿。”他抬头看向其他4人,“既然法律规定按比例分配,那就按比例来吧。这申请书写得明明白白,我服气!”

  凭借示范文本要素清晰、指引直观的优势,王方亮逐一指导5位申请执行人填写。大家快速掌握了要点,避免了反复修改,仅用10分钟就完成了所有填写工作。

  第二天上午,由于示范文本中对是否存在优先债权、已清偿债权数额等要素均已列明,王方亮仅用1个小时就制作完成了分配方案。上午10点,当5位申请执行人再次走进法院时,5份分配方案已整齐地摆放在和解室的桌面上。

  “刘玉柱债权12万元,占比26.09%,应分16323元;王长顺债权8万元,占比17.39%,应分10887元……”王方亮刚念到第三项,徐国强忍不住插话:“这数额跟我自己算的一分不差!”

  刘玉柱核对自己的金额后点头:“没意见!分配方案和文本里的算法完全一致,公平!”

  “既然大家都没意见,咱们能不能都放弃异议期?我家孩子还等着这笔钱住院呢。”王长顺语气急切。

  “俺们也放弃!”众人纷纷响应,“方案分得公道合理,还有啥不放心的!”

  5天后,执行案款顺利转入5位申请执行人的账户。

  一阵电话铃声将王方亮从回忆中拉回。挂断电话,他的目光再次落在那叠“两状”示范文本上,心中感慨:这些看似普通的表格,把复杂的法律条文转化成了老百姓看得懂的条条框框,既加快了执行效率,又让公平正义清晰可见——原来司法为民,就蕴藏在这一个个充满温度的细节之中。 通讯员 周莹莹 记者 胡德光

  (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

文章录入:QL    责任编辑:杨莉 
网友评论: (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没有任何评论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本网站所刊登的各种信息及各种专题专栏资料,未经授权协议,禁止下载使用。
制作:山东xxxx传媒新媒体中心 联系电话(0531)xxxxxx 投稿邮箱:xxxxxx@126.com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0531)82068766 举报邮箱:1051608000@qq.com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鲁)第xxxx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xxxxxx ICP备案号:鲁ICP备xxxx号-7 警备案编号:xxxxxx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