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7日星期六 投稿邮箱:xxxxxx@126.com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现在的位置: 齐鲁法制网 >> 廉政建设 >> 正文

淄博高新区检察院开展“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暨开学季普法进校园”活动

时间:2024/9/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淄博高新区检察院

  普法进校园

  9月2日是淄博高新区实验中学新学期开学首日,高新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乔秀峰受聘担任该校法治副校长。高新区实验中学党委书记陈传智主持聘任仪式,并与高新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杨磊一起向乔秀峰检察长颁发了聘书。高新区实验中学校长邢基光,高新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四级高级检察官张永宏,办公室副主任马魁等参加聘任仪式。与会同志围绕增强法治意识,构建平安校园展开了深入的座谈交流。

  乔秀峰检察长表示,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形势严峻复杂,校园欺凌频发,引发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检察机关作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机关和唯一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过程的政法机关,肩负着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大政治责任和法治责任。高新区检察院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履行检察职能,进一步落实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制度,检校携手提升青少年法治教育质效,以法治力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线。

  聘任仪式结束后,高新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四级高级检察官张永宏以“远离校园欺凌 健康快乐成长”为主题,为初二级部六百余名师生开展了一堂精彩的校园欺凌防治辅导讲座。讲座根据初中生的年龄和心理特点,通过设定人物小明和韩梅的日常学习生活,用真实案例引发同学们对“校园欺凌”这一问题的深入思考,从《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延伸出盗窃罪、正当防卫以及防范校园欺凌的重要性,殷切叮嘱同学们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是非观,自觉抵制不良行为,遵规守纪、敬畏法律,练就识别风险的慧眼,善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争做向上向善的新时代好少年。现场气氛活跃热烈,同学们积极发言,踊跃互动,法治的种子悄悄在在心中生根发芽。

  育人以法,法润少年。下一步,高新区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作用,继续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持续加强检校合作,切实把法治副校长履职与青少年法治教育、校园安全治理相结合,以实际行动织密未成年人法治保护网。

文章录入:QL    责任编辑:杨莉 
网友评论: (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没有任何评论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本网站所刊登的各种信息及各种专题专栏资料,未经授权协议,禁止下载使用。
制作:山东xxxx传媒新媒体中心 联系电话(0531)xxxxxx 投稿邮箱:xxxxxx@126.com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0531)82068766 举报邮箱:1051608000@qq.com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鲁)第xxxx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xxxxxx ICP备案号:鲁ICP备xxxx号-7 警备案编号:xxxxxx号